路易斯酸和布朗斯特酸的区别在于酸碱理论的不同。路易斯酸是指能够接受电子对的化合物或离子,而布朗斯特酸是指能够释放出氢离子的化合物或离子。路易斯酸碱理论是基于电子对的转移,强调了电子的接受和捐赠,而布朗斯特酸碱理论是基于氢离子的转移,强调了氢离子的释放和接受。
固体酸的分类主要依据两种理论,即布朗斯特-劳里理论,分别对应为布朗斯特酸(B酸)和路易斯酸(L酸)。布朗斯特酸,通常简称B酸,其定义是能提供质子的物质,这类酸被称为质子酸;而能够接受质子的物质则被认为是布朗斯特碱,即B碱。
不过并非所有的路易士酸都会产生对应的布朗斯特酸,如镁离子也是路易士酸,可和六个水分子结合为水合镁离子Mg2+ + 6H2O → Mg(H2O)62+但此例中没有氢离子的转移,因为水合镁离子的Ka很小(Ka ~ 10-12),所释放的氢离子很少,可以忽略不计。
Li+和Mg2+都有空的s、p轨道,可接受电子,所以是路易斯酸。而布朗斯特酸可给出H+,而H+具有空的1s轨道,也可接受电子,所以可以认为是路易斯酸。
布朗斯特酸全都是路易斯酸这句话在很多书上都有,但它在现在看来是不对的,比如CH5+离子是布朗斯特酸,但却不是路易斯酸,因为它没有d亚层空轨道,当然这是极少的例子。我不知道Li+和Mg2+是不是路易斯酸,但由于它们都有空轨道,所以应该是路易斯酸。
1、硼酸是一个在水中不会解离的布朗斯特酸的典型例子,它仍然能够提供氢离子给水,成为一种布朗斯特碱。硼酸在反应中作为路易士酸,从一个水分子接收电子对,再提供一个氢离子给另一个水分子,同时表现出布朗斯特酸的特性。
2、由丹麦化学家布朗斯特和英国化学家劳里于1923年提出。他们认为凡能释放质子的分子或离子(如H2O、HCL、NH4 、H2SO4等)称为酸;凡能接受质子的分子或离子(如H2O、NHCl等)称为碱。因此,一种酸释放质子后即成为碱,称为该酸的共轭碱;同样一种碱与质子结合后,形成对应的酸,称为该碱的共轭酸。
3、有些路易士酸除了可以接收电子对外,也是布朗斯特酸。
4、根据布朗斯特的理论,每一种酸都会释放质子,同时也会有一个相应的碱能够接受这个质子。因此,酸和碱会成对出现。这一理论可以用以下反应式来说明:酸 + 碱 === 共轭碱 + 共轭酸 当一个分子或离子释放氢离子时,同时必须有另一个分子或离子接受氢离子。
草甘膦草铵膦是可以混合的,两者混配在一定的程度上提高除草速度。草甘膦和草铵膦复配可以提高杂草防治效果、扩大杀草谱,弥补草甘膦杀草谱的不足,对耐受草甘膦的部分恶性杂草如牛筋草、小飞蓬等效果好。两者混配能降低用药成本。
不能混合使用。因为草铵膦是触杀性药剂,草甘膦是内吸性药剂,草铵膦一般使用后3天就见效了,而草甘膦使用7-10天才见效。一起混用时,肯定是草铵膦先发挥作用,就会直接触杀了作物的叶片,作物的叶片已黄化、死掉,那草甘膦就不能通过茎叶吸收后传导到植物各部位。
农业草甘膦和草铵膦能混合使用,因为草甘膦和草铵膦均属于膦酸类除草剂。草甘膦是广泛使用的许多除草剂中的有效活性化学成分,它在欧盟的使用受到了严格的监管。草甘膦与转基因作物并无直接关系,非转基因作物一样要打除草剂草甘膦。
通常不推荐将草甘膦与草铵膦混合使用。 两者作用速度不同,草甘膦较慢,草铵膦较快。 草铵膦快速作用于杂草叶片后,草甘膦的内吸性会丧失。 这种情况下,草甘膦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,效果受限。 因此,混合使用草甘膦和草铵膦可能造成成本浪费。
草甘膦与草铵膦可以混合使用,但是一般不建议这么做。因为草甘膦的作用速度相对较慢,而草铵膦的作用速度则比较快,当草铵膦把杂草的叶片“烧焦”之后,草甘膦就失去了内吸性,这相当于草甘膦没有起到它应有的作用(或者只是起到了很小的作用),反而是浪费了成本,因此不建议混合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