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以下是关于爆炸极限限度表的详细信息,主要列出了常见物质的爆炸浓度范围及其相关分类和特性。Class IA 液体,如闪点低于 73°F (28°C) 且沸点低于 100°F (38°C),其NFPA 704 燃烧速度为4,例如乙醛,其最小爆炸限度为0%空气体积,最大爆炸限度为50%。
2、最小爆炸限度 (LFL/LEL) %空气体积百分比3 - 3 最大爆炸限度 (UFL/UEL) %空气体积百分比19 爆炸下限和爆炸上限 各种可燃气体和燃性液体蒸气的爆炸极限,可用专门仪器测定出来,或用经验公式估算。
3、可燃物质与空气必须在一定的浓度范围内均匀混合,形成预混气,遇着火源才会发生爆炸,这个浓度范围称为爆炸极限,或爆炸浓度极限,例如一氧化碳与空气混合的爆炸极限为15%~74%。可燃性混合物能够发生爆炸的最低浓度和最高浓度,分别称为爆炸下限和爆炸上限,这两者有时亦称为着火下限和着火上限。
4、-二氟乙烷的爆炸极限浓度为7%至18%,属于NFPA 704的IA类。氰气的爆炸极限浓度为0%至6%,属于NFPA 704的IA类。环氧乙烯的爆炸极限浓度为3%至36%,属于NFPA 704的IA类。甲苯的爆炸极限浓度为2%至1%,属于NFPA 704的IB类。
5、酒精的爆炸下限(LEL):5%;酒精的爆炸上限(UEL):10%。只有在爆炸下限和爆炸上限这两个浓度之间才可能引爆。高于爆炸上限时,空气不足,火焰能燃烧,但不能蔓延不会爆炸;低于爆炸下限时,可燃物浓度不够,过量空气的冷却作用阻止了火焰的蔓延,所以不爆炸也不着火。
丙酮引燃温度(℃):465。外观与性状:无色透明易流动液体,有芳香气味,极易挥发。熔点(℃):-96;沸点(℃): 55。丙酮的工业生产以异丙苯法为主。
丙酮的燃点低,在515°C之间,而水的存在会使丙酮的燃点进一步降低,当温度低于新的燃点时,丙酮中的水合物不会燃烧。水对丙酮有一定的稀释作用。丙酮中含有更高比例的水时,其浓度降低,这会使得燃烧所需要的活性势和反应概率降低,不易达到引燃条件,难以形成稳定的火焰。水会吸收部分热量。
分子量:508饱和蒸气压:532 kPa(35℃)闪点:-20℃爆炸上限:10%(体积比)引燃温度:465℃爆炸下限:5%(体积比)丙酮能与水、乙醇、乙醚、氯仿、油类和烃类等有机溶剂混溶。
IUPAC英文名命名法?去IUPAC网站上找。
iupac命名法是系统命名有机化合物的方法。该命名法是由国际纯粹与应用化学联合会(IUPAC)规定的,最近一次修订是在1993年。其前身是1892年日内瓦国际化学会的“系统命名法”。
醇: 以醇羟基最长碳链为主链,编号时让羟基位置号最小。多个羟基时,称为二醇、三醇等。 醛: 主链选择醛基最长链,命名时包含醛基。多个醛基的化合物,以2个醛基的最长链为主,称二醛。 酮: 以酮羰基最长链为主,包括羰基在内编号,如有多个羰基,称为二酮、三酮等。
有机物的命名遵循IUPAC规则,具体如下:烷烃命名时,首先找到最长的碳链作为主链,按碳原子数命名。前十个碳以天干(甲、乙、丙等)表示,超过十个的以中文数字,如十一烷。接着,从最近的取代基开始编号,以数字标记位置,如“十一烷-1-甲基”。